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到2027年,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,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,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。2025年至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,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%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。充分统筹新能源发展规模、技术经济性及电力市场运行等因素,衔接落实国家能源电力发展规划,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为目标,科学确定调节能力需求。
《实施方案》结合我国电力系统中调节资源利用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,从调节资源的调用机制等方面提出有关举措。其中包括完善调节资源的分级调度、明确各类调节资源的调用序位、差异化发挥抽水蓄能电站调节作用、优化煤电机组的调用方式、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等。
《实施方案》强调完善峰谷电价机制,对电力现货运行地区,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;对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,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等。